海警海安工作站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警海安工作站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已由海安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文号海行审投资〔2022〕134号。项目业主为海安市老坝港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海安市老坝港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代建单位为海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老坝港滨海新区川港村三组。
(2)工程规模:1#车库,框架结构,共地上一层,总建筑面积:144.48m2,建筑高度:5.50m (室外地坪至坡屋顶的二分之一); 2#执法中心,框架结构,共地上一层,总建筑面积:251.28m2,建筑高度:5.50m (室外地坪至坡屋顶的二分之一);3#办公楼,框架结构,共地上四层,总建筑面积:1952.08m2,建筑高度:14.85m (室外地坪至坡屋顶的二分之一)及配套工程,总投资额1200万。
(3)招标范围:海警海安工作站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包含但不限于3#办公楼、2#执法中心、1#车库:土建、安装(含消防、暖通、智能化)、室内外装饰装修、室外工程(景观等)、绿化、码头等所有专业及其配套设施工程的施工监理。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工作等;②工程施工、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初审;③协助委托人做好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服务等的招投标工作;④协助委托人做好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和竣工备案工作。
(4)监理服务期:自施工单位进场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施工工期暂估:9个月。
(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9.05万元,招标控制费率为1.76%。
(6)质量要求:合格。
(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自2021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 2022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单位:江苏华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东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佰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工程拒绝其参加投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必须具有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 ;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 ;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海安市地区范围内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含本项目),但必须满足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13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理信用管理系统”进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的公告》的要求, 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在建项目建设单位书面同意。
3.10 业绩要求: / 。
3.11 其他要求:(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总监相关注册证书和所从事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4)授权委托书,(5)投标时需提供投标人为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6)投标人承诺函,(7)投标人承诺书。
3.11.1 监理项目部要求:
一、人员配置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项目部人员应符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2017)第35号)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文件要求,除总监外,其他监理人员名单及相应的资格证书在合同签订时提供,且必须与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人员一致。具体要求:
1)总监1名:须常驻现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2)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专业要求为土建、安装、装修、市政,其中1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常驻现场,另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现场施工要求调整到岗;
3)监理员:1名。(需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4)说明:上述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监理证书应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中标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均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身体健康,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时,招标人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专业监理员或更换有关监理人员。
二、驻现场具体时间要求:
第一,监理人员驻场监理要求:总监:除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日常监理工作,并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30%时间驻现场管理,并参与考勤;专监及监理员:根据施工进度安排监理人员常驻现场,并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90%驻现场管理,并参与考勤。若现场有施工,监理人员必须保证到位;总监专监不得同天缺岗;
项目开工后,现场监理人员须在考勤时段内(上午7:00~8:30签到,下午4:30~6:00签退)考勤,只有签到(或只有签退)均视为缺勤。甲方及代建单位对施工现场考勤时间段另有安排的,从其安排。每月底报送下月现场人员值班安排表。
监理人员请假一天以上(不含一天)需书面申请,报建设单位和建设中心项目现场负责人审批;一天以内可以口头或电话请假。如因伤病需请假,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证明材料。
第二,监理人员备案要求:中标通知书签发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监理单位派驻现场人员必须为备案人员,并按要求参加考勤。
3.11.2监理人员备案要求:中标通知书签发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监理单位派驻现场人员必须为备案人员,并按要求参加考勤。监理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备案人员不到位视为严重违约,委托人和代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追究监理单位违约责任,并拒绝其参加后续海安市政府代建工程施工监理的投标。
3.11.3 合同签订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须另带授权书)、项目总监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约定时间内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共同参加合同签订。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响应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交易系统→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企业CA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投标人→手册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18日14:30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5.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海安市人民政府网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响应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响应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 其他事项
7.1本工程交易保证金为1000 元。
7.2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7.2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纸质版(与投标电子版一致)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响应文件和提供壹套响应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 3000、新点、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 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8.联系方式
8.1 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051381819522、15371795622、15240580971、15371717511
8.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
招标人:海安市老坝港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代建单位:海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海安市老坝港滨海新区金港大道90号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06号
邮 编:226600 邮 编:226600
联 系 人:仇进 联 系 人:许芳
电 话:17706290008 电 话:0513-8890138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
邮 编:226600
联 系 人:景倩雯
电 话:0513-81813576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