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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开发区北凌河片区防洪暨农田退水循环利用项目施工监理

发布日期:2024-02-29 信息来源:

海安开发区北凌河片区防洪暨农田退水循环利用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开发区北凌河片区防洪暨农田退水循环利用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建单位为海安市新世纪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安开发区北凌河片区防洪暨农田退水循环利用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北部,范围北至北凌河,南至姚池路,西至春风河,东至风景河。

2)工程规模:总投资额约1100万元。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但不限于新建泵站、新建涵闸、新建控制闸、新建农桥及项目区内水系清淤并进行密排木桩+砼方桩岸坡防护以及河道内设置生态浮床以改善河道水体的水环境等工程施工监理。具体详见图纸。

4)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9.80万元。最高投标费率为1.80%

5)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7)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为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2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工程师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无在监工程,或项目总监有在监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监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4其它要求: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投标时,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总监的有效劳动合同,交易响应人承诺总监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总监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交易响应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本工程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总监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交易响应人承诺书;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3.5人员配置要求(除总监外,其他监理人员名单及相应的资格证书在合同签订时提供)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常驻到现场的监理人员总人数应符合下表要求:

岗位

人员要求

持证上岗要求

其他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

水利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并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80%时间驻现场管理

专业监理工程师

1

水利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

常驻施工现场

监理员

1

水利工程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

常驻施工现场

总计

3

如证书上不体现专业的以毕业证为准。

说明:1、表中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中标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确保每天有2名及以上监理人员常驻施工现场,所有监理人员(含总监)均须身体健康,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时,交易发起人、代建单位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专业监理员。

2、交易响应人投标时须充分考虑人员保证正常在施工现场,交易发起人、代建单位将不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突击考核。

3.6202202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302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各交易响应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响应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海安市人民政府网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企业CA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3609:30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5.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海安市人民政府网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响应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响应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900

7.2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开标当日,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交易响应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纸质版(与投标电子版一致)响应文件叁份,同时提供电子响应文件和提供壹套响应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 3000、新点、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 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7.3交易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切勿对 CA 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响应 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交易响应人自行承担。CA 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 CA 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并在 CA 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响应文件。

8.联系方式

8.1 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051381819522153717956221524058097115371717511

8.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交易发起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代建单位:海安市新世纪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址:海安市城东镇东海大道 69           

联系人:于旭红                               

  话:0513-88932191                       

8.3 对项目响应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公司提出。

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海安市宁海南路195

联系人:黄芙蓉

 话:18100636217

附件:

图纸.rar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