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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隆政街道林桥村老集镇一米菜园及绿化工程隆政街道林桥村老集镇一米菜园及绿化施工

发布日期:2024-02-29 信息来源:

海安市隆政街道林桥村老集镇一米菜园及绿化工程(项目名称)

隆政街道林桥村老集镇一米菜园及绿化施工(标段名称)

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隆政街道林桥村老集镇一米菜园及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市隆政街道林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隆政街道林桥村老集镇一米菜园及绿化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隆政街道林桥村。

2)工程规模:隆政街道林桥村老集镇一米菜园及绿化施工包含120㎡园路, 800m³种植土回()填,12000㎡河道整坡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隆政街道林桥村老集镇一米菜园及绿化施工包括集镇路东西两侧一米菜园建设、河道整坡栽种绿化等 (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或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5)质量要求:合格,成活率100%,养护等级为二级,养护年限为二年。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分包编号

招标内容

合同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HAGXG202402282080

(GK001)001001

隆政街道林桥村老集镇一米菜园及绿化施工

70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b、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c、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符合以上abc三个条件之一的即为具备相应的项目负责人条件)。注:①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参照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城建【2009 157 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等专业。②若职称证书未体现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的,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3业绩要求:无。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22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32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311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江苏省或南通市或海安市建设行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条件:a.授权委托书;b.投标时,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d.交易响应人承诺书;e.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交易响应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响应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海安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企业CA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36日10:00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5.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海安市人民政府网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响应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响应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  代理费用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用标准为2500元,由交易发起人支付。

8.其他事项

8.1本工程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2%,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8.2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开标当日,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交易响应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纸质版(与投标电子版一致)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请各交易响应人充分考虑,谨慎参与交易,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

    9.联系方式

    9.1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徐工15240580971,技术支持0513-59001839

    9.2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称:海安市隆政街道林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址:海安市003县道293乡道路口

联系人:林玲

  话:13615221208

     8.3 对项目响应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公司提出。

    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址:海安市江海东路10号七楼

    联系人:张慧敏

     话:19850312272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