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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2023年第二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项目施工监理

发布日期:2024-04-26 信息来源:

海安市2023年第二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项目施工监理

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2023年第二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名称)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条件, 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地点:海安市雅周镇、南莫镇、白甸镇

(2) 工程规模:本工程位于江苏省海安市,主要建设内容为雅周镇新寨河、南莫镇戚湾河、白甸镇官扬河生态河道治理,主要工作内容为:泥浆泵河道清淤、液压抓斗式挖泥船配驳船清淤、河坡清杂整坡、板桩护岸、木桩驳岸、绿化种植、管涵接长等。

(3) 招标范围:本工程全部建设内容施工监理。

(4) 工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施工工期约180日历天,其他具体监理工期以所监理项目的实际施工期为准

(5) 招标控制价25.69万元(含结余资金增做项目)

(6) 质量要求:合格。

(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项目总监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3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水工专业2名、测量专业1名、造价专业1名,以上人员年龄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4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含本项目),但必须满足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要求;且不得在其他省市有在监工程。需提供已有在建工程建设单位的同意投标证明(须加盖已有在建工程建设单位的公章)。

3.5其它要求:(1)投标时,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总监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须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投标人承诺书(3)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3.7 业绩要求:无

3.8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 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 202204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0230401日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2024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江苏省或南通市或海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求;

(5) 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响应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参加投标者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交易系统)凭企业 CA 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4 050609:00文件 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5.2 未按规定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海安市人民政府网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响应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响应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 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7.1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海安市人民政府 限额以下公共资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7.2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纸质版(与投标电子版一致) 响应文件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响应文件和提供壹套响应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 3000、新点、赛德、 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8. 联系方式

8.1 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051381819522 15240580971。

8.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

招标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46号

联系人:易金

话:18751399968

8.3 对项目响应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公司提出。

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海安市宁海南路229号

联系人:丁忠庆

 话:0513-81819686

附件:

2023S102海安市2023年第二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项目施工图240122(1).rar 招标文件正文.pdf 公平性意见审查.rar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