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执法大队功能室装修改造及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
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管局执法大队功能室装修改造及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即交易发起人)海安市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城管局执法大队功能室装修改造及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长江中路30号
(2)工程规模: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3)招标范围:城管局执法大队功能室装修改造及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60个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分包编号 |
招标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等级 |
G202407032554(GK002)001001 |
城管局执法大队功能室装修改造及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施工 |
33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提醒: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业绩要求:无。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2年7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3年7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4年4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近五年内,交易响应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交易发起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交易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条件:a.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b.授权委托书;c. 投标时,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d.交易响应人承诺书;e.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交易响应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9)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10)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①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5%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③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④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但牵头人必须是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单位,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5.2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5.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招标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包括工程价款支付、民工工资发放)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内部的资金结算、拨付由联合体内部协议确定,与交易发起人无关。
3.6各交易响应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交易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的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企业CA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4.2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专区
5.响应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4年 7 月 9 日9:30分(北京时间)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2.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
3. 响应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交易响应人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交易发起人将在系统内公布响应交易响应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响应交易响应人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响应交易响应人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响应交易响应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响应交易响应人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交易发起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发布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其他事项
本工程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8. 联系方式
8.1 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公司联系方式为:051381819522、15371795622、15240580971、15371717511。
8.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交易发起人:海安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海安市丹凤路69号
联系人:李军藩
电 话:13962700718
8.3 对项目交易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公司提出。
招标代理: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宁海南路195号
联系人:高丽平
电 话:13962789581
附件:
招标公告.pdf 施工图纸.zip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