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乐家青年公寓装修改造工程1号楼、4号楼电梯采购及安装
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乐家青年公寓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安乐家青年公寓装修改造工程1号楼、4号楼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长江西路南侧、钟庄路西侧;
(2)项目概况:海安乐家青年公寓装修改造工程1号楼、4号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共4台客梯。
(3)招标范围:海安乐家青年公寓装修改造工程1号楼、4号楼电梯采购及安装,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报价中应包括原有电梯及相应配套设施拆除、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水电、垃圾处理及其材料、配件(包含但不限于控制箱、桥架、铁构架、电力电缆、配管、 配线、插座、灯具、照明开关、接线盒等)、机房空调、验收合格之前保管、施工用水电费、电梯验收检测费(包括质监部门的监检费用)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电梯安装施工检测及验收报检报验费、质保期维护保养、市场风险等,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全部费用。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漏项缺件等,一律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且不得因此影响本工程交付使用时间。
(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按交易发起人要求供货,暂定为35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安装、调试完毕后10日历天内验收合格并获得交易发起人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发给的电梯使用许可证,交付交易发起人使用。因配合总包单位施工等非中标人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不予追责。
(5)质量要求:产品质量满足本交易文件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电梯制造及验收标准。
(6)合同估算价:61万元;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 若为电梯制造商投标,则须具备:①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类型为乘客电梯);新证:具有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2019年6月1后取得的新证);老证:须具有生产许可资质客梯C级(及以上)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证书(在有效期内)②响应产品具有相应的国家电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型式试验证书;(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3.1.2 若为代理商投标,须具有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证书(在有效期内)或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2019年6月1 后取得的新证);
代理商所投品牌制造商须满足“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1 中①、②”各项要求。(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3.2业绩要求:无。
3.3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其他条件:a.授权委托书;b.投标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人与交易响应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c.交易响应人承诺书。d.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交易响应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3.6各交易响应人投标时必须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因素,若因交易响应人中标后以中标价格低等理由不及时供货导致现场施工进度滞后,经交易发起人催告二次无效后,交易发起人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单位或再次招标选择其他单位,因交易响应人中标后不履行合同因此而给交易发起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以外的金额,交易发起人有权向中标人进行追偿,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工期损失(含业主对交易发起人的违约处罚)、管理人员工资等费用。
3.7本工程材料参考品牌,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推 荐 品 牌 |
备 注 |
1 |
电梯 |
爱登堡、斯特朗、嘉仕达 |
最终品牌确认需经交易发起人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 |
2 |
机房空调 |
格力、美的、海尔 |
注:本主要元器件品牌选定表为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交易响应人须按照交易文件要求认真填写,交易响应人选定的品牌如与交易文件已参考品牌不一致的,自行选择品牌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能充分证明该品牌材料在品牌、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交易发起人参考品牌的相关材料 (含技术白皮书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品牌厂商公章等),且评标时须经不少于三分之二评审专家认定不低于参考品牌档次,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4.响应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企业CA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2日09:00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5.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海安市人民政府网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响应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响应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7.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开标当日,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交易响应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纸质版(与投标电子版一致)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8. 联系方式
8.1 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051381819522、15371795622、15240580971、15371717511。
8.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交易发起人: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宁海南路68号
联 系 人:钱江
电 话:0513-68875202
8.3 对项目响应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公司提出。
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宁海南路195号
联系人:黄芙蓉
电 话:1810063621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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