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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河花园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项目红线外供电工程设计

发布日期:2024-09-30 信息来源:

滨河花园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项目红线外供电工程设计

交易公告

1.交易条件

本交易项目滨河花园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交易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对该项目 红线外供电工程设计 进行公开交易。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1)项目地点:位于海安市闸东路北侧、中坝北路西侧、河滨西路南侧

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89369.98平方米

3)合同估算价:9万元。

4)交易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供电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的技术服务等内容,并配合交易发起人办理工程供电手续及提供各项相应技术资料(含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审查等)、配合总承包单位范围内的供电方案设计对接及各阶段评审费用等。后续服务包括:实施期间设计交底、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以及竣工验收配合等工作。

5)设计期限:中标15日历天内完成供电施工图设计并提交设计成果。其他任务根据交易发起人的要求执行。

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最新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且达到本交易文件要求的深度,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交易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证书

3.3业绩要求: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209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309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等级满足交易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交易响应人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交易活动。

7)其他条件:a.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交易响应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交易响应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b.交易响应人承诺书;c.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3.5 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交易响应人均可就本交易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响应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企业CA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交易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930日至2024101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119:00。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5.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在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海安市人民政府网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响应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响应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交易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7.1本项目交易保证金:1960元。

7.2本项目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交易响应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后三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纸质版(与交易电子版相一致)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份,同时提供电子响应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交易代理单位。

8. 联系方式

8.1 对网上交易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051381819522 15240580971。

8.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交易发起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址:海安市海安街道宁海南路66-1号

联系人:顾鑫   

话:18112286306

8.3 对交易响应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交易代理公司提出。

交易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

联系人:常继文

 话:0513-81852016

 



附件: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