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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滨海新区顾陶村宜居宜业建设项目渠道建设工程施工(重新招标二次)

发布日期:2024-10-23 信息来源:

海安市滨海新区顾陶村宜居宜业建设项目渠道建设工程(重新招标二次

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滨海新区顾陶村宜居宜业建设项目渠道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市角斜镇顾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代理机构江苏佰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渠道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角斜镇顾陶村

2)工程规模:本工程主要内容:海安市滨海新区顾陶村宜居宜业建设项目渠道建设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招标范围:海安市滨海新区顾陶村宜居宜业建设项目渠道建设工程施工,主要内容:海安市滨海新区顾陶村灌溉渠改造、过桥板、暗涵、出水口、分水闸、土方外购及回填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工期要求: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本项目时间紧,需在2024年12月20日前竣工,望各投标单位慎重考虑)

5质量要求:合格

分包编号

招标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HABHG202409292817(GK002)001001

安市滨海新区顾陶村宜居宜业建设项目渠道建设工程施工

597444.05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 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交易响应人拟派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提醒: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 办市〔2021〕40 )的规定,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  26 )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3业绩要求:无。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210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310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407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近五年内,交易响应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交易发起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按海安市建筑工程管理局通知要求:南通鸿磊建设有限公司招投标资格3个月,时限:2024731-20241031日)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条件:a、授权委托书;b、营业执照;c、单位资质等级证书;d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e、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且投标人须承诺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f、“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g、交易响应人承诺书

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交易响应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4. 响应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交易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1023日至20241029日。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02909:30。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5.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响应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响应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7.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开标当日,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交易响应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纸质版(与投标电子版一致)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响应文件和提供壹套响应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 3000、新点、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7.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1948.00 元。中标后,若未按约定履约的,中标单位从违约时起两年不得在老坝港境内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 2% ,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前以转账方式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8.联系方式

8.1 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051381819522、15371795622、15240580971、15371717511。

8.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交易发起人:海安市角斜镇顾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海安市112乡道与港浒路交叉口北220米                                     

联系人:顾园园                

 话:13776993342                

8.3 对项目响应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公司提出。

代理机构:江苏佰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海安市万星路86号

联系人:杭琴

  话:13584709269

附件: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渠道建设项目图纸24.10.09.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