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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李堡镇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施工监理项目

发布日期:2025-01-15 信息来源:

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李堡镇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

施工监理项目(项目名称)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李堡镇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施工监理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市李堡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国债资金+地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李堡镇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施工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李堡镇曹园村及蒋庄村

2)工程规模:本次工程施工共两个项目,其中: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李堡镇蒋庄村新建项目,新建面积约0.27万亩预算金额为810.00万元;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李堡镇曹园村及蒋庄村改造提升项目,蒋庄村提升改造面积约为0.25万亩,曹园村提升改造面积约为0.31万亩,预算金额为1316.00万元。

3)招标范围: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李堡镇蒋庄村新建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拆)建灌溉泵站工程,新建防渗明渠、暗渠工程;新建渠系配套建筑物;新建水泥路等工程监理。 

4)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本次施工的两个项目,施工工期均为240日历天。

5)监理合同估算价:34.96万元。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报价,最高投标费率为工程结算价1.64% ;

6)次监理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为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2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工程师 具备水利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海安境外无在监工程,在海安市地区范围内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监项目上从业(含本项目),且需经在监工程的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但必须满足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13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理信用管理系统”进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的公告》的要求。

3.4其它要求: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本工程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交易响应人承诺书 

3.5人员配置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人员(含总监)总人数应符合下表要求:

岗位

人员要求

持证上岗要求

其他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名

水利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专业监理工程师

1名

水利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监理员

1名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

总计

3名

 

说明:1、表中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若不满足所列各项基本要求,视为不实质性响应交易文件。中标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确保每天有2名及以上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所有监理人员(含总监)均须身体健康,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工程监理3年以上(注:表中人员不可兼职)。当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时,业主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专业监理员。

2、交易响应人投标时须充分考虑人员保证正常在施工现场,交易发起人单位及相关部门每月将分别对监理人员进行突击考核。

3.62023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4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监理工程师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履约不合格单位: /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各交易响应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响应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海安市人民政府网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企业CA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12109: 00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5.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海安市人民政府网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交易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交易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7.1本工程交易保证金为6900.00元。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前以单位向交易发起人交纳履约保证金(转账必须备注:所中项目名称履约保证金)。若未按约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中标单位在当年度及下年度不得在李堡镇境内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7.2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开标当日,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交易响应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纸质版(与投标电子版一致)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响应文件至招标代理单位。

7.3交易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切勿对 CA 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响应 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交易响应人自行承担。CA 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 CA 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并在 CA 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响应文件。

8.联系方式

8.1 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051381819522、15371795622、15240580971、15371717511。

8.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交易发起人:海安市李堡镇人民政府

 址:海安市李堡镇人民路66号

联系人:缪兵 

话:19905130566

 8.3 对项目交易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公司提出。

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址:海安市江海东路10号

联系人:倪颖

 话:13962781784


附件:

公平性审查.zip 参考图纸2.zip 参考图纸.zip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