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城晟广场B区北侧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
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城晟广场B区北侧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市新世纪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城东镇。
(2)工程规模:海安市城晟广场B区北侧道路建设工程,道路长约329米,宽约20米;海安市城晟广场B区北侧道路建设工程总投资约580万元。
(3)招标范围: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勘察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开展满足工程设计要求的工程勘察,并提供相关勘察报告;提供各类勘测定界图、拐点坐标表、地形电子数据;提供施工图设计及编制预算工程量所涉及的所有数据等。②设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效果图、PPT 等)、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建设全过程所涉及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道路设计含道路、桥涵、雨污水管道、绿化、交安设施(含信号灯等)、强弱电(由设计单位统稿出图)、照明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涉及所有专业工程的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后续技术服务,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及提供技术资料及各阶段评审费用等。后续技术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安排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4)工期:总周期30日历天。中标后10天内提交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估算,地质勘探报告,可研通过审查后1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通过审查后1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其他任务根据发包人要求执行。各阶段文本形成之前,须充分与发包人进行沟通、会商,设计单位需留足修改、完善的时间。
(5)质量要求:提供符合现行最新相关规范、技术标准,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成果文件。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分包编号 |
招标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
HAKFG202503143332(GK004)001001 |
海安市城晟广场B区北侧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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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市政行业专业(同时具备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
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是指给水、排水、道路等相关专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或职称证书专业为准) |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市政行业专业(同时具备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是指给水、排水、道路等相关专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或职称证书专业为准),在设计期间未经交易发起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3业绩要求:无。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3年03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4年03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其他条件:a、授权委托书;b、投标时,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市政行业专业(同时具备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营业执照、联合体成员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6各交易响应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交易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企业CA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3 月 20 日 9:30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5.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交易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交易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7.1本工程交易保证金为2400.00元。
7.2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开标当日,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交易响应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纸质版(与投标电子版一致)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8. 联系方式
8.1 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徐工15240580971,技术支持0513-59001839。
8.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交易发起人:海安市新世纪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海安市城东镇东海大道
联系人:于旭红
电 话:0513-88932191
8.3 对项目交易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公司提出。
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江海东路10号
联系人:谭勇
电 话:15606278680
附件:
海安市城晟广场B区北侧道路建设工程红线图.zip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公平竞争审查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