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隆政街道海北村14组砂石路建设工程
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隆政街道海北村14组砂石路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市隆政街道海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村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安市隆政街道海北村14组砂石路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隆政街道海北村14组。
(2)工程规模:海安市隆政街道海北村14组砂石路建设工程施工:主要实施内容为砂石路建设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海安市隆政街道海北村14组砂石路建设工程施工:主要实施内容为砂石路建设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本工程计划工期为20日历天,2025年4月30 日到2025年5月2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分包编号 |
招标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
HAGXG202504173469(GK005)001001 |
海安市隆政街道海北村14组砂石路建设工程施工 |
4.723433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 26 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3业绩要求:无。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3年4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4年4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江苏省或南通市或海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诚信行为公示”模块中公示的单位,尚未期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等级满足交易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条件:a.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b.授权委托书;c.投标时,交易响应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交易响应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交易响应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d.交易响应人承诺书。
(8)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评审小组现场查询。
(9)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江苏省内的交易响应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交易响应人如为省外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要求,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企业注册执业人员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达标情况,施工总承包特级及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所需的注册建造师按“标准”考核,其他资质所需的注册执业人员暂时按“标准”中同类别最低等级资质的要求考核。注册执业人员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注册人员数量进行认定。江苏省外的交易响应人某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企业注册执业人员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交易文件第三章。
投标报价评审(100分)
在以下两种方法中,开标时由交易发起人代表在开标现场用随机抽取的方法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响应文件(有效响应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响应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响应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响应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交易发起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响应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响应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响应文件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响应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K1、Q1 值在开标时由交易发起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1 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为86%,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有效响应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响应文件。
4.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 1.5 分;每低1%,扣1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标基准价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5.交易文件的获取
5.1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4日09:00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6.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响应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响应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8.代理费用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用标准为2500元,由交易发起人支付。
9.其他事项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当日,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交易响应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投标系统(带水印)版并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伍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特别提醒:请各交易响应人谨慎参与交易,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
10.联系方式
10.1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0513-81819522,15371795622,15240580971,15371717511
10.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交易发起人:海安市隆政街道海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海安市隆政街道海北村15组
联系人:梅亚秋
电 话:13773750015
10.3 对项目响应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公司提出。
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宁海南路195号
联系人:肖建华,卢玲
电 话:15370985200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