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高新区(孙庄街道)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高新区(孙庄街道)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江苏省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安高新区(孙庄街道)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设计(含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孙庄街道。
(2)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1700万元,按城市一级消防消防站建设标准建设(含消防站及场地、训练设施等建设)。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内项目的工可、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及后续技术服务等,各阶段设计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消防救援站工程所涉及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室内外装饰、门卫、围墙、多功能训练塔及附属用房、室外管网、市政公用设施、道路、亮化、景观绿化等全部配套工程、空调系统、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水域救援设施建设、消防站室内外各项训练设施等),包括工可、勘察、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效果图及相应的后续服务等全部设计工作(后续服务包括: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及提供技术资料(含施工图审查)及各阶段评审费用等,协助施工招标答疑、图纸会审、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以及与本工程设计有关的其它事宜等)。
(4)设计周期:根据交易发起人要求,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审核通过后10个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地质勘探报告、初步设计(包括概算),初步设计审核通过后5个日历天内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概算),其他设计任务按发包人要求执行。
(5)质量要求: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成果文件。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分包编号 |
招标内容 |
最高投标费率(%)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
HAGXG202504223493(GK004)001001 |
海安高新区(孙庄街道)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设计(含勘察) |
1.84 |
31.28 |
具备a.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b.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
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筑师 |
3. 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a.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b.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筑师。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3业绩:无。
3.4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3年4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4年4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诚信行为公示”模块中公示的单位,尚未期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交易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评审小组现场查询;
(7)其他条件:授权委托书;投标时,交易响应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交易响应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交易响应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合体成员营业执照、联合体成员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交易响应人承诺书。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营业执照、联合体成员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交易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企业CA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7日14:30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5.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响应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响应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代理费用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用标准为4500元,由交易发起人支付。
8.其他事项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开标当日,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交易响应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纸质版(与投标电子版一致)响应文件肆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特别提醒:请各交易响应人谨慎参与交易,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
9. 联系方式
9.1 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0513-81819522,15371795622,15240580971,15371717511
9.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交易发起人:江苏省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海安市镇南路428号
联系人:严亮
电 话:18796190072
9.3 对项目交易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公司提出。
招标代理: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宁海南路195号
联系人:肖建华,卢玲
电 话:15370985200
附件: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