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南莫镇零星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南莫镇采购零星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市南莫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海安市南莫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捷星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南莫镇
(2)工程规模:海安市南莫镇采购零星工程施工监理,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5万元,当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价累计至15万元时或满一年该合同终止。
(3)招标范围:南莫镇零星工程施工监理
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工作等。
2)工程施工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初审。
3)协助业主做好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服务等的招投标工作。
4)协助业主做好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4)监理工期:自单项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一年服务期。
(5)监理合同估算价: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5万元。当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价累计至15万元时或满一年该合同终止,招标控制费率为1.00%。
(6)质量要求:合格;
(7)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1个标段。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4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 ;
3.5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海安市地区范围内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含本项目),但必须满足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13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理信用管理系统”进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的公告》的要求;
3.7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要求: 无 。
3.8其它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投标时,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交易发起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项目负责人及授权交易发起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交易响应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交易响应人承诺书。
3.9 监理项目部要求:
一、人员配置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项目部人员应符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2017)第35号)等文件要求,且必须与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人员一致。具体要求:
1 、总监:1 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 、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不能体现专业要求的需提供学历毕业证书,所学专业须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需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3 、监理员:2名,监理员岗位证书。
4 、说明:上述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中标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监理证书应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所有监理人员均须在交易响应人单位注册,身体健康,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时,交易发起人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专业监理员或更换有关监理人员。在施工不同阶段,及时更换相应专业的监理员到施工现场。合同签订后按合同约定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除监理员可根据不同施工阶段调换相应专业的监理员外),每更换一人,监理人须向委托人支付2000元/人的违约金。中标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当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时,业主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专业监理员,因本工程为零星维修工程,所以要求发生零星工程时中标单位应及时到场监督管理,保证工程按质、按量的完成。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响应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 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海安市网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企业CA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06月23日 15 :00,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5.2 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在海安市网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海安市网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响应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响应文件澄清、中标公示
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7.1 本工程交易保证金为 / 元。
7.2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开标当日,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海安市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交易响应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纸质版(与投标电子版一致)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电子响应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8. 联系方式
8.1 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 051381819522、 15371795622、
15240580971、15371717511。
8.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南莫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捷星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南莫镇 地 址:海安市高新区朝阳南路56号
联系人:陈星宇 联系人:丁维维
电 话:13912292721 电 话:0513-88802016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