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大公镇2025农桥建设工程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本工程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自2025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现改为:‘自2025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海安市大公镇人民政府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