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白甸镇卫生院一号综合楼三层装修改造工程
各交易响应人:
本项目原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工程付款方式及进度:转账付款方式。支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审核结束后支付至审核结算价款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现更正为: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工程付款方式及进度:转账付款方式。支付时间:施工结束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款必须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经审核后付至审核价款的90%,余款在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满后经复查无质量问题后结清。
海安市白甸镇卫生院
2025年10月14日
附件:
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