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交易发起人: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海安高新区2025年与江苏新华日报传媒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等6家媒体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海安高新区2025年与江苏扬子晚报有限公司合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0万元。
采用单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海安高新区为扩大其(含海安、胡集、孙庄、隆政街道)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区域整体形象,拟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江苏扬子晚报有限公司是新华报业传媒集团下核心企业,独家运营《扬子晚报》,该报是国内发行量最大的都市类报纸之一,旗下扬子晚报网是江苏省首家获得国务院新闻办批准的新闻网站,拥有庞大且稳定的读者群体,为项目宣传提供了坚实的传播基础。其团队有丰富的报道经验,在行业内具有不可替代的专业优势,与之合作能保持宣传的便利性、连续性、节约成本并达到高效的宣传效果。故该项目采用单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交易响应人名称: 江苏扬子晚报有限公司
交易响应人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69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8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交易发起人
联 系 人: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海安市镇南路428号
联系电话:15151310829
2.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
联系电话:0513-81852016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
专家论证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