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须知
海安市李堡镇人民政府就其海安市李堡镇原丁所农技站门面房出租项目-1号门面房(二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1.转让方:海安市李堡镇人民政府
2.标的具体名称及位置:海安市李堡镇原丁所农技站门面房出租项目-1号门面房,面积约为42平方米(原丁所农技站门面房从南向北第一间,具体详见示意图),租期为三年,年租金不低于4000.00元/年;标的具体情况以转让方现场确认的实物状况为准。
3.其他说明
⑴标的资产性状以交接时现状为准,转让方向意向受让人提供的标的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转让方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转让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
⑵转让标的整体转让,不拆分。
二、交易方式:
起始价:4000元/年(凡报价必须大于、等于起始价,报价最高的成交,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加价幅度:50.00元/次(每次加价必须不低于加价幅度,或为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公示期满后,采取网上竞价方式确定竞拍人。
三、意向竞拍人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资格条件根据标的具体情况由产权单位/资产管理单位确定。
1.意向竞拍人须管理规范、信誉良好。
2.意向竞拍人拍得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违规、违法业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报名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从系统提交、报名材料均需原件扫描上传)
1.意向方报名表(报名时系统生成):意向竞拍人为法人单位的,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意向竞拍人为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法人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授权委托人(如有)身份证正反面、授权委托书(如有)。意向竞拍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
3.承诺函
4.意向竞拍人须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海安市限额以下电子交易平台并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报名手续。
四、网上竞拍程序
(一)网上注册
1.未注册办理成为海安市限额以下项目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的意向竞拍人需要做如下工作:
首先需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交易平台入口→电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选择交易响应人。在信息库中自行补充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等,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完成注册,意向竞拍人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2.已注册成为海安市限额以下项目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的意向竞拍人需要做如下工作:
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交易平台入口→电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选择交易响应人,在新主体库中先复核基本信息之后自行完善单位基本信息、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完成注册,意向竞拍人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二)保证金交纳方式及约定条款:
1.本竞拍实行交易保证金集中管理。竞拍人必须按竞拍公告确定的保证金金额在规定时间前办理交易保证金缴纳手续。交易保证金有效期与竞拍有效期一致。各竞拍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以自然人参与的,以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开户的账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否则不予接受。
保证金数额:意向竞拍人需缴纳交易保证金400.00元方可取得竞拍资格。
2.保证金缴方式:交易保证金须提前交至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与意向竞拍人单位/个人名称一致),逾期将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账户名称: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内自动生成 ;
开户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
3.特别提醒:(1)保证金需从意向竞拍人的报名名称相一致账户中整笔汇出,并备注“海安市李堡镇原丁所农技站门面房出租项目-1号门面房竞拍保证金”;(2)请意向竞拍人充分考虑交纳竞拍保证金的在途时间,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4.保证金退回:进入网上竞价程序后,意向竞拍人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
竞拍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缴纳租金、押金及并完善交付手续之后,由出让方填写《受让人保证金确认函》(见附件1),经审批后,原路退回。
未被确定为竞拍人的,由出让方填写《非受让人保证金退还确认函》(见附件2),经审批后,原路退回。
(三)下载报名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意向竞拍人,自本公告发布即可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 17时30分。
报名路径:意向竞拍人登录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 交易平台入口→电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选择交易乙方。
上传附件为第一部分交易须知第三项报名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的全部内容。
(四)竞价时间及要求:
意向竞拍人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参与竞价。
竞价于2024年7月19日09时00分开始,在设定30分钟报价时间内可登录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交易响应人系统实时参与报价。(具体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标准北京时间为准)
意向竞拍人的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再次报价应高于前次报价,成为当前最新报价,原报价即丧失其约束力,每次加价金额必须等于电子竞价系统中设置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竞价相关信息
竞价开始时间 2024-7-19 09:00
延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4-7-19 09:30
延时竞价时长:60秒(出现新的报价后会重新计时)
竞价步长:50.00元
公示期满后,采取网上竞价方式确定竞拍人。
报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为成交价,其报价者即为竞拍人。若有两个相等的最高价,报价者有原竞拍人的,则将原竞拍人优先确定为竞拍人;报价中无原竞拍人的,最先报价者确定为竞拍人。
本项目不设延时报价。
特别提醒:请意向竞拍人提前登录至报价页面,防止因时间差影响报价。
(五)价格及成交款支付要求
3.1挂牌起始价:4000.00元/年
3.2竞拍保证金:400.00元
3.4价款支付方式:一年一付
3.5价款支付期限要求:《成交确认书》签订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至甲方账户。
(六)特别说明:
1、竞拍人应合法经营。
2、受让人应服从城市管理要求,发生违章违规处罚的费用自行承担。
3、本次出让的标的以现状交付,出让方向意向竞拍人提供的基本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出让标的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出让方对出让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意向竞拍人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
4、不得利用标的物从事非法活动。
5、承租人应服从招租人管理,租赁期内不得擅自转租,所从事的项目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委托人的要求(不得用于餐饮、网吧、洗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品及危化品经营),不得从事有毒气、废气、噪音污染、污水排放等对环境有污染或影响他人生活工作的项目,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项目。
6、承租人须自备营业相关资质(如营业执照等),自行办理经营相关手续。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条例,守法经营,承担与经营行为相关的连带法律责任。
7、该出租房屋尚未办理房地产权证、消防验收等,均按现状出租,投标人应在报名参加拍卖前自行向委托人详细咨询了解租赁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消防验收情况,承租人须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营业证照、消防审批及验收等手续,所涉费用与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不负责办理、不提供资料亦不保证买受人能办妥消防的审批和验收等。买受人不得以无法办理、办妥消防的审批和验收等手续为由向委托人、拍卖人提出任何异议。
五、联系信息
出让人名称:海安市李堡镇人民政府
地址:海安市李堡镇人民路66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君18362994648
附件:
海安市李堡镇原丁所农技站门面房出租项目-1号门面房(二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