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标的信息
标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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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C202408270378(JJ001) |
标的名称 |
标的①:苏F32QC1丰田牌小型轿车; 标的②:苏F20059丰田牌小型轿车; 标的③:苏FM015V别克牌小型轿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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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属性(资产来源) |
国有 |
资产类型 |
国有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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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竞价 |
标的①:16500元;标的②:14000元;标的③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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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
10000元/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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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4-8-2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9-5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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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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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开始时间 |
2024-9-6 10:00 |
延时竞价开始时间 |
2024-9-6 16:00 |
延时竞价时长 |
60秒(出现新的报价后会重新计时) |
竞价步长 |
500元或500元的整数倍 |
标的①:
标的②: 标的③:
图片仅供参考,以实物现状为准!
第二部分 转让方信息
委托方名称: 海安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
委托方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3951309111
批准单位名称:海安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
转让行为批转情况:同意
第三部分 交易条件和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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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交纳账户 |
系统随机产生 |
保证金账户名称 |
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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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账户开户行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 安支行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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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款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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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付款期限 |
付款后交付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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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事项说明 |
1.转账汇款交纳的保证金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应以意向竞买人名义转账 汇款,并要求银行在进账单上备注标的编号,不接受现金汇款。 2.被确定为标的受让人的,其保证金(不计息)不得抵作成交价款。 3.未被确定为受让人的,其竞买保证金在受让人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 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 何一种情形,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作为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 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提供虚假资料的;(2)扰乱交 易场所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的;(3)竞价过程中所有竞买人均不报价的; (4)竞买人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5)已被确定为受 让方后,在规定时限内受让方不按约定提取标的的;(6)竞价成交后 ,无故未依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并且经催告在合理期间内无故仍不支付交易价款的;(7)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规定 的其他情形;(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如采用转账、电汇、 网银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1) 接受竞价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开户名: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银行帐号:系统随机生成账号 (2)获取保证金子账户:通过CA锁登录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后,在“我的项目-工作台-保证金查询”功能下,点击“生成子账户”按钮获取 保证 金子账户。 户 名: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为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交易系统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13-81819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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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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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竞价的车辆以实物现状为准,请意向竞买者务必实地看样,委托方均以标的实物、权利、权属、证照、资料现状和瑕疵进行竞价,对竞价标的所作的任何介绍、评价等,均为参考性意见,对所竞价标的不承担瑕疵(包括未发现的潜在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任何保证责任。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报名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反悔。标的物的品牌、型号、质量、数量以现场实物为准,如有差异,无论差异大小,均不影响本次竞价的成交价格和成交结果。竞价成交后,不保证所竞价的标的物能正常使用。 2.本次竞价车辆的转移登记须按照车辆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委托人及委托的服务机构(南通紫琅拍卖有限公司)郑重提示,若存在经车辆管理部门审查无法办理车辆转移登记(转籍提档)的,除因转让方原因外,一概由受让人自行承担损失;如因委托人原因,买卖双方协商解决,但委托人及委托的服务机构不承担受让人的任何费用和损失。上述约定,受让人不得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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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说明 |
竞价成交2日内受让人需向委托的服务机构指定账户(户名:南通紫琅拍卖有限公司,账号:32001647136052518023,开户行:建设银行海安支行),缴纳竞价成交价款服务费(成交价款的2.5%)、限期安全过户保证金1万元/辆及向第三方缴纳评估等费用800元/辆。注:限期安全过户保证金是用于受让人在2024年9月20日16时前完成车辆转移登记(过户),待受让人转移登记完成后,凭新转移登记的车辆行驶证及车辆登记证书办理限期安全过户保证金退还(不计息)手续,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4.受让人须在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成交款项,并与委托人(海安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按车辆现状办理车辆交接手续。车辆交接时,委托人以及委托的服务机构不保证车辆本身、钥匙、电瓶、轮胎、备用胎及随车修理工具的完整及完好,车辆交接时不清点修车工具及备用胎等。超过上述期限,委托人以及委托的服务机构不承担车辆保管责任,车辆灭失、毁损风险等由受让人自行承担。受让人收到成交车辆钥匙及相关证件资料后即视为标的交付完毕,与车辆相关的一切责任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的安全、移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损失、费用和后果等)随之转移由受让人承担。车辆提车、过户过程中产生的修理维护费及逾期不提车所产生的损失均由受让人自行承担。本次竞价的车辆自交接之时起,所发生的任何问题由受让人全部承担,违反上述约定,视作受让人违约,须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法律责任。 5.竞买成交后,委托人向受让方提供发票。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人须为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经济实力和支付能力; 3.受让人应无不诚信的行为或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现场看样说明 |
看样时间:9月4、5日预约看样,地点:各标的存放地。联系方式:13813790905(施先生) |
意向受让人需要提供材料 (需上传附件) |
(一)企业法人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下载区域下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4.受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5.其他材料 (二)自然人 1.身份证(正反面) 2.其他材料 |
交易程序 |
(一)网上注册 1.未注册办理成为海安市限额以下项目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的意向方需要做如下工作: 首先需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交易平台入口→ 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选择投标人。在信息库中自行补充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等,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完成注册,意向方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2.已注册成为海安市限额以下项目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的意向方需要做如下工作: 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交易平台入口→ 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选择投标人,在新主体库中先复核基本信息之后自行完善单位基本信息、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完成注册,意向方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
特别提示 |
1.竞买人须认真审看标的,查阅相关资料,委托人以任何方式对竞价标的所作的任何介绍、评价等,均为参考性意见,对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转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应到标的现场查勘,竞买人一旦缴纳竞买保证金,即表明其已认可标的的现状(含实物现状、权证现状、权利现状和瑕疵)。 2.竞价成交后,受让人凭委托的服务机构出具的竞价成交确认书及付款凭证与委托人在竞价成交价款结算后3日内办理标的的交接事宜,受让人须自标的交接之日起两日内将所成交的标的全部提取完毕,逾期,受让人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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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产权交易公告.pdf 交易公告---限额平台.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