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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大公镇东部农业园区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25 信息来源:

海安市大公镇人民政府就其海安市大公镇东部农业园区出租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1.转让方:海安市大公镇人民政府(产权单位或资产管理单位名称)

2.标的具体名称及位置:大公镇东部农业园区坐落于大公镇群益村,为进一步发挥东部园区作用,提升土地利用率,拟对园区内可种植地块、大棚、展示区对外招租。东部现代农业园总面积为56.67亩(37783.1m),除部分绿化、洪芳纪念馆路道外约46.02亩,现拟对外发包单价分别为种植地块 800元/亩、大棚 1500 元/亩、展示区 15 元/m2,分别为种植地块价格为43.09亩*800元/亩,计34472元大棚价格为2.934亩*1500 元/亩,计4401元展示区价格为887.43 m2*15 元/m2,计 13311.45 元合计 52184.45元,标的具体情况以转让方现场确认的实物状况为准。租赁使用权2027年8月31日,整体租赁 

3.其他说明

1固定资产包含室内室外,需要妥善保管,确保在租赁结束移交前完好无损;基本农田设施要严格遵守国土相关要求政策,不得随意新建或破坏;维护园区形象(包含展示馆内、园区渠道、路灯、大棚等),定期修剪绿化等。

2)为避免以往喷洒未经充分发酵处理的猪粪、鸡粪等肥料产生恶臭气味,对园区企业和居民产生影响的现象。拟在租金中拿出1000元考核承包户,承包户在承包期内能遵照约定施种肥料不影响园区正常的生产和生活,将退还1000的租金。

3本项目面积为暂估,具体结算面积按测绘面积为准

4)标的资产性状以交接时现状为准,转让方向意向受让人提供的标的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转让方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转让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

5转让标的整体转让,不拆分。

二、交易方式:

起始价:52184.45/年。(凡报价必须大于等于起始价,报价最高的成交,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加价幅度:1000/次(每次加价必须不低于加价幅度,或为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公示期满后,采取网上竞价方式确定竞拍人。

三、意向竞拍人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资格条件根据标的具体情况由产权单位/资产管理单位确定

1.意向竞拍人须管理规范、信誉良好。

2.意向竞拍人拍得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违规、违法业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从系统提交、报名材料均需原件扫描上传)

1.意向方报名表(报名时系统生成):(1)意向竞拍人为法人单位的,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意向竞拍人为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法人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授权委托人(如有)身份证正反面、授权委托书(如有)。(3)意向竞拍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

2.承诺函

3.意向竞拍人须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海安市限额以下电子交易平台并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报名手续。

四、网上竞拍程序

(一)网上注册

1.未注册办理成为海安市限额以下项目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的意向竞价人需要做如下工作:

首先需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交易平台入口→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选择交易响应人。在信息库中自行补充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等,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完成注册,意向竞价人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2.已注册成为海安市限额以下项目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的意向竞价人需要做如下工作:

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交易平台入口→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选择交易响应人,在新主体库中先复核基本信息之后自行完善单位基本信息、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完成注册,意向竞价人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二)信息获取

自本公告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即可在公告附件中获取。

(三)保证金交纳方式及约定条款:

1.本竟拍实行交易保证金集中管理。竞拍人必须按竞拍公告确定的保证金金额在规定时间前办理交易保证金缴纳手续。交易保证金有效期与竞拍有效期一致。各竞拍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以自然人参与的,以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开户的账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否则不子接受。

保证金数额:意向竞拍人需缴纳交易保证金5000元方可取得竞拍资格。

2.保证金缴纳方式:交易保证金须提前交至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与意向竞拍人单位/个人名称一致),逾期将不能取得竞拍资格。账户名称: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银行账号:系统随机生成账号。

3.特别提醒:(1)保证金需从意向竞拍人的报名名称时相一致账户中整笔汇出,并备注“海安市大公镇东部农业园区出租项目竞拍保证金”;

 (2)请意向竞拍人充分考虑交纳竞拍保证金的在途时间,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3)竞拍人在缴纳保证金后需要重新返回缴费页面点击“缴纳查询”,保证平台及时显示保证金“已缴纳”。

4.保证金退回:进入网上竞价程序后,意向竞拍人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

竞拍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缴纳租金、押金及并完善交付手续之后,经审批后,原路退回。

未被确定为竞拍人的,经审批后,原路退回。

(四)下载报名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意向竞价人,自本公告发布即可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1290930分。

报名路径:意向竞价人登录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交易平台入口→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选择交易乙方。

上传附件为第一部分交易须知第三条报名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的全部内容。

(五)竞价时间及要求:

意向竞拍人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参与竞价。

竞价于2024年11290930开始,在设定30分钟报价时间内可登录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投标人系统实时参与报价。(具体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标准北京时间为准)

意向竞价人的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再次报价应高于前次报价,成为当前最新报价,原报价即丧失其约束力,每次加价金额必须等于电子竞价系统中设置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竞价相关信息

竞价开始时间 2024-11-29  09:30

延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4-11-29  10:00

延时竞价时长:60秒(出现新的报价后会重新计时)

竞价步长:1000.00元

公示期满后,采取网上竞价方式确定竞拍人。

报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为成交价,其报价者即为成交竞拍人。若有两个相等的最高价,报价者有原成交竞拍人的,则将原成交竞拍人优先确定为成交竞拍人;报价中无原成交竞拍人的,最先报价者确定为成交竞拍人。

特别提醒:

请意向竞价人提前登录至报价页面,防止因时间差影响报价。

()成交款支付要求

6.1价款支付方式:中标公示结束后10日内付清一年款项后签订承包合同,同时需缴纳中标价10%的保证金。逾期不缴纳者,视为自动放弃。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6.2价款支付期限要求:中标公示结束后10日内。一年一付,以转账方式,支付至甲方账户。

)特别说明:

1、竞拍人应合法经营。

2、不得利用标的物从事非法活动。

3、土地状况由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租赁土地的使用,须服从镇政府的规划,仅用于农作物的种植,且农作物生长周期不得超过土地租期期限,不得在所租赁的土地内栽树、开挖沟塘、修筑道路、取土、卖土、搭建建构筑物等行为。

4、出租人不提供水、电,租赁期间的水、电接管、投入及使用事宜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解决,并承担所涉费用。

5、不得喷施未经充分发酵处理的猪粪、鸡粪等产生恶臭气味肥料。

()联系方式:

交易发起人:海安市大公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婷婷

联系电话:18796136698

地址:海安市大公镇

新点软件技术支持:0513-81819522  15240580971


附件:

海安市大公镇东部农业园区出租项目(11.25).docx 产权交易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