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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胡集光华花苑北区车库4排6室转让交易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16 信息来源:


海安市胡集光华花苑北区车库4排6室转让交易公告

第一部分  标的信息

 

标的信息

标的编号

HAGXC202504140560(JJ001)001

 

标的名称

海安市胡集光华花苑北区车库4排6室转让

评估价

77600元

起始价

77600元

交易保证金

8000元

资产核准备案机构

     

江苏省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挂牌开始日期

2025-04-16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4-25

 

 

竞价相关信息

竞价开始时间

2025-04-28    14:30

延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5-04-28    15:00

延时竞价时长

60秒(出现新的报价后会重新计时)

竞价步长

1000元

 

第二部分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海安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转让方联系人:陈婧

联系电话:81802108

批准单位名称:江苏省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转让行为批转情况:同意

第三部分  交易条件和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相关

保证金交纳账户

系统随机产生

保证金账户名称

安市易中

保证金账户开户行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海安支行

保证金交纳方式

转账

交易价款相关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付款期限

成交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

保证金事项说明

1. 转账汇款交纳的保证金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应以意向竞买人名义转账汇款,并要求银行在进账单上备注标的编号,不接受现金汇款。

2.被确定为标的受让人的,其竞买保证金在受让人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不计息)

3.未被确定为受让人的,其竞买保证金在受让人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不计息)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作为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提供虚假资料的;(2)扰乱交易场所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的;(3)竞价过程中所有竞买人均不报价的;(4)竞买人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5)已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规定时限内受让方无故拒绝签订产权转让合同;(6)转让合同签订后,无故未依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并且经催告在合理期间内无故仍不支付交易价款的;(7)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如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1)接受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开户名: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银行帐号:系统随机生成账号

2)获取保证金子账户:通过 CA  锁登录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后,在我的项目-工作台-保证金查询功能下,点击生成子账户按钮获取 保证金子账户。

  

账号:为随机生成的子账户号

交易系统技术人员联系电话: 0513-81819522

条件设置

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拍卖的车库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车库目前部分被他人占用,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涉风险,依法主张自己权益,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甲方不承诺清场事宜;其坐落(地理位置)、名称、编号、面积数据等仅供竞买人参考,如拍卖资料所载内容与现场实物、有权部门核定的内容不一致,以现场实物和有权部门核定为准,但无论是否存在差异或差异大小均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价格和成交结果。

2、本次拍卖的车库无不动产权证书,无任何建房手续、办证资料,亦不承诺买受人能够申办不动产权证书;如今后拍卖的车库能够申办不动产权证书,其办证所需相关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在办证过程中所涉土地、房产的一切税、费、金(含转让方应缴纳的一切税、费、金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3、本次拍卖的车库无建房审批材料、无房屋竣工报告、无消防验收手续,成交后按现状交付标的,如需修缮则由竞买人自行修缮并承担安全责任和全部费用。若因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权证、竣工和消防验收等与本次拍卖车库引起的全部争议均由竞买人自行依法解决。

4、买受人须服从所在地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缴纳物业管理费、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等各项费用,因买受人未能及时缴纳物业管理费、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等费用导致无法交付、使用车库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

5、拍卖成交后,标的及其附属设施均按现状办理交接,交接前所涉的欠缴费用(如物业管理等费用)全部由委托人负责处理,拍卖成交后,附属设施及物业管理的开户、变更、过户或重新开户(含增容)等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并承担所涉的全部费用。

6.交后,买受人须于3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物业费等费用。买受人未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付清全部款项视作违约,除保证金或已经缴纳的价款不予退还外,转让人有权重新处置该标的。

7.转让方承诺持有并有权处置转让标的,转让标的不存在因租赁、抵押等事项而影响本次交易的情形,如发生上述事项,均由甲方负责处理和解决。

8.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以补充说明或协议方式另行确定,补充说明或协议与本公告存在冲突的,以补充说明或协议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人须为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经济实力和支付能力;

3.受让人应无不诚信的行为或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场看样说明

看样时间:公告期工作日      地点:标的所在地

意向受让人需要提供材料

(需上传附件)

(一)企业法人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下载区域下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4.受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5.其他材料

(二)自然人

1.身份证(正反面)

2.其他材料

交易程序

 

1.未注册办理成为海安市限额以下项目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的意向人需要做如下工作:首先需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交易平台入口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选择投标人。在信息库中自行补充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等,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完成注册,意向人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2.已注册成为海安市限额以下项目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的意向人需要做如下工作: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交易平台入口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选择投标人,在新主体库中先复核基本信息之后自行完善单位基本信息、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完成注册,意向人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特别提示

竞买人须认真审看标的,查阅相关资料,转让人以任何方式对竞价标的所作的任何介绍、评价等,均为参考性意见,对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转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应到标的现场查勘,并按本次转让的房屋、车库(棚)的实物现状和资料、权利现状,自行到当地不动产登记、税务、住建、自然资源、公安、消防、市场监管、教育等相关部门及委托人处详细咨询了解房地产管理政策与规定、办证所需的必要手续、税费缴纳、户籍迁移、学区等相关情况及管理规定。竞买人一旦缴纳竞买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到有权部门及委托人处详细咨询并已完全了解情况,认可标的的现状(含实物现状、权证现状、权利现状和瑕疵)



附件:

产权交易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