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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南莫镇9个村办公室共13个房屋屋顶租赁太阳能光伏项目交易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12 信息来源:

海安南莫镇9个村办公室房屋屋顶

租赁太阳能光伏项目

交易公告

海安新南小镇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就其海安南莫镇9个村办公室房屋屋顶租赁太阳能光伏项目有关竞价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1、出租方:海安新南小镇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标的具体名称及位置:海安南莫镇9个村办公室共13个房屋屋顶租赁太阳能光伏项目,拟出租面积合计约为7912.32平方米,租期为20年,年租金119000.00元,平均每平米每年租金不低于15元(20年租赁2380000.00元,实际支付金额以竞价成交价格为准);标的具体情况和位置以出租方现场确认的实物现状为准。房屋屋顶进行出租只能用于太阳能光伏。

3、其他说明

1)出租房屋屋顶以交接时现状为准,出租方向意向竞拍人提供的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出租方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不影响成交结果。意向竞拍人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

2)出租房屋屋顶整体出租,不拆分。

3)现场查勘及地点

即日起至2025年05月1816时00分止,可至标的所在地现场查勘。也可至南莫镇人民政府详细咨询。联系人:田砚兵 13222118608

二、交易方式:

起始价:119000.00元/年(凡报价必须大于、等于起始价,报价最高的成交,否则按报价无效处理。)。

加价幅度:100.00元/次(每次加价必须不低于加价幅度,或为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交易公告公示期满后,采取网上竞价方式确定成交人。

三、意向竞拍人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竞拍人资格条件审核由产权单位/资产管理单位确定。

1.意向竞拍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企业;

2.意向竞拍人须管理规范、信誉良好;

3.意向竞拍人拍得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违规、违法业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报名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从系统提交、报名材料均需原件扫描上传)  

1、意向竞拍人报名表(报名时系统生成):意向竞拍人为委托人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同时提供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2、意向竞拍人为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法人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

3、承诺函。

4、意向竞拍人须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海安市限额以下电子交易平台并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报名手续。

四、网上竞拍程序

(一)网上注册

1、未注册办理成为海安市限额以下项目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的意向竞拍人需要做如下工作:

首先需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交易平台入口→电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选择交易响应人。在信息库中自行补充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等,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完成注册,意向竞拍人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2、已注册成为海安市限额以下项目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的意向竞拍人需要做如下工作:

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交易平台入口→电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选择交易响应人,在新主体库中先复核基本信息之后自行完善单位基本信息、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完成注册,意向竞拍人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二)保证金交纳方式及约定条款:

1、本次竞价实行竞价保证金集中管理。意向竞拍人必须按照交易公告确定的保证金金额在规定时间前办理交易保证金缴纳手续。竞价保证金有效期与竞拍有效期一致。意向竞拍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否则不予接受。

保证金数额:意向竞拍人需缴纳竞价保证金25000元方可取得竞拍资格。

2、保证金缴纳方式:竞价保证金须提前交至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与意向竞拍人单位名称一致),逾期将不能取得竞价资格。

账户名称: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内自动生成

开户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

3、特别提醒:(1)保证金需从意向竞拍人的报名名称相一致账户中整笔汇出,并备注“海安南莫镇9个村办公室房屋屋顶租赁太阳能光伏项目”(2)请意向竞拍人充分考虑交纳保证金的在途时间,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4.保证金退回:

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缴纳第一年租金、缴纳300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等费用及完善交付手续之后,经审批后,原路退回。

未被确定为成交人的竞拍人,经审批后,原路退回。

(三)下载报名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意向竞拍人,自本公告发布即可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816时止。

报名路径:意向竞拍人登录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 交易平台入口→电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选择交易乙方。

上传附件为交易公告第三项报名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的全部内容。

(四)竞价时间及要求:

意向竞拍人由产权单位(出租方)/资产管理单位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参与竞价。

竞价于2025年05月1909时30分开始,在设定30分钟报价时间内可登录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交易响应人系统实时参与报价。(具体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标准北京时间为准)

意向竞拍人的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119000.00元),再次报价应高于前次报价,成为当前最新报价,原报价即丧失其约束力,每次加价金额必须等于电子竞价系统中设置的加价幅度(100.00元)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竞价相关信息

竞价开始时间  2025-05-19 09:30

延时竞价时长:60秒(出现新的报价后会重新计时)

竞价步长:100.00元

交易公告公示期满后,采取网上竞价方式确定成交人。

报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为成交价,其报价者即为成交人。若有两个相等的最高价,以最先报价者确定为成交人。

特别提醒:请意向竞拍人提前登录至报价页面,防止因时间差影响报价。

(五)价格及成交款支付要求

1、挂牌起始价:119000.00元/年

2、竞价保证金:25000.00元

3、价款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付款第一年租金(以后年度租赁缴纳以合同为准)。

4、价款支付期限要求:成交后3日内必须签订合同,同时以转账方式将第一年租金、30000.00元履约保证金等费用缴纳至指定账户,如逾期成交人缴纳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特别说明:

1、成交人应合法经营。

2、成交人应服从城市管理要求,发生违章违规处罚的费用自行承担。

3、本次出租的房屋屋顶以现状交付,出租方向意向竞拍人提供的基本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出租标的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出租方对出租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不影响成交结果。意向竞拍人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

4、成交人不得利用出租房屋屋顶从事非法活动。

5、成交人的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条例,守法经营,承担与经营行为相关的连带法律责任。

6、竞拍人应在报名参加竞价前自行向项目出租方详细咨询了解租赁房屋屋顶情况。成交人须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所涉费用与责任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方不负责办理。

五、联系信息

出租方名称:海安新南小镇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田砚兵 13222118608

 

附件:

产权交易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