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江苏海田股份有限公司内12棵香樟树公开转让交易公告
第一部分 标的信息
标的编号 |
HAGXC202506230608(J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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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原江苏海田股份有限公司内12棵香樟树公开转让 |
评估价 |
9640元 |
起始价 |
9640元 |
交易保证金 |
1000元 |
资产核准备案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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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6-2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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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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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开始时间 |
2025-07-07 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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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时竞价开始时间 |
2025-07-07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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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时竞价时长 |
60秒(出现新的报价后会重新计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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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步长 |
100元 |
第二部分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海安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转让方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81802108
批准单位名称:江苏省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转让行为批转情况:同意
第三部分 交易条件和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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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交纳账户 |
系统随机产生 |
保证金账户名称 |
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保证金账户开户行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转账 |
交易价款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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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付款期限 |
成交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 |
保证金事项说明 |
1. 转账汇款交纳的保证金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应以意向竞买人名义转账汇款,并要求银行在进账单上备注标的编号,不接受现金汇款。 2.被确定为标的受让人的,其竞买保证金在受让人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不计息)。 3.未被确定为受让人的,其竞买保证金在受让人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不计息)。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作为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提供虚假资料的;(2)扰乱交易场所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的;(3)竞价过程中所有竞买人均不报价的;(4)竞买人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5)已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规定时限内受让方无故拒绝签订产权转让合同;(6)转让合同签订后,无故未依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并且经催告在合理期间内无故仍不支付交易价款的;(7)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如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1)接受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开户名: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银行帐号:系统随机生成账号 (2)获取保证金子账户:通过 CA 锁登录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后,在“我的项目-工作台-保证金查询”功能下,点击“生成子账户”按钮获取 保证金子账户。 账 户 名 : 海 安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账号:为随机生成的子账户号 交易系统技术人员联系电话: 0513-81819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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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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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说明 |
1、本次拍卖的12棵香樟树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涉风险,依法主张自己权益,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甲方不承诺清场事宜;其坐落(地理位置数据等仅供竞买人参考,如拍卖资料所载内容与现场实物、有权部门核定的内容不一致,以现场实物和有权部门核定为准,但无论是否存在差异或差异大小均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价格和成交结果。 2、买受人须服从标的所在地公司管理,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将垃圾清运费到位,因买受人未能及时清运等导致无法交付、使用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 3、拍卖成交后,标的均按现状办理交接。成交后,买受人须于3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等费用。买受人未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付清全部款项视作违约,除保证金或已经缴纳的价款不予退还外,转让人有权重新处置该标的。 4.转让方承诺持有并有权处置转让标的,转让标的不存在因租赁、抵押等事项而影响本次交易的情形,如发生上述事项,均由甲方负责处理和解决。 5.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以补充说明或协议方式另行确定,补充说明或协议与本公告存在冲突的,以补充说明或协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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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人须为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经济实力和支付能力; 3.受让人应无不诚信的行为或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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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看样说明 |
看样时间:公告期工作日 地点:标的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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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人需要提供材料 (需上传附件) |
(一)企业法人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下载区域下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4.受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5.其他材料 (二)自然人 1.身份证(正反面) 2.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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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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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注册办理成为海安市限额以下项目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的意向人需要做如下工作:首先需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交易平台入口→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选择投标人。在信息库中自行补充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等,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完成注册,意向人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2.已注册成为海安市限额以下项目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的意向人需要做如下工作: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交易平台入口→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选择投标人,在新主体库中先复核基本信息之后自行完善单位基本信息、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完成注册,意向人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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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竞买人须认真审看标的,查阅相关资料,转让人以任何方式对竞价标的所作的任何介绍、评价等,均为参考性意见,对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转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应到标的现场查勘,竞买人一旦缴纳竞买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到有权部门及委托人处详细咨询并已完全了解情况,认可标的的现状(含实物现状和瑕疵) |
附件:
产权交易公告.pdf 12棵树交易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