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1. 首页
  2. 限额以下产权项目公告
  3. 更正答疑

海安市白甸镇人民政府房屋对外招租

发布日期:2023-02-20 信息来源:

海安市白甸镇人民政府房屋对外招租

交易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HABDC202301290118(JJ001)

海安市白甸镇人民政府(产权单位或资产管理单位名称)就其白甸村8组门面房及仓库租赁(房屋具体位置)房产出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述

1.1出租方:海安市白甸镇人民政府(产权单位或资产管理单位名称)

1.2房屋具体名称及位置:白甸村8组门面房及仓库租赁

1.3 公示起止日期:2023220日至2023224日。

1.4接受报名时间:公示期限内。

公示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1.5 交易方式

起拍价:27800元/年,两年55600元。  

加价幅度:100元(每次加价必须不低于加价幅度,或为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公示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以不低于起拍价格直接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竞价过程中,相同应价时,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2.1 坐落位置:白甸村8组门面房及仓库租赁          

2.2 有无房产证:

2.3 出租面积(㎡):1148

2.4 建成时间2008年            

2.5 出租用途:限于承租人从事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物品储存与销售活动,水、电使用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安装,费用自理。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私下转租

2.6 附属(配套)设施:

2.7 其他说明:

1)标的目前租赁状态:已租

2)本次出租标的整体出租,不拆分。

3. 租金价格及支付要求

3.1 租金价格(元/年)27800

3.2 租期(年):2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非现金

3.4 租赁押金(元):2000

3.5 年度租金缴纳时点:按合同约定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意向承租方须管理规范、信誉良好。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其他要求:投标报名有关的《投标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6.竞拍程序(1)网上注册(2) 网上报名(3)参与竞拍(4)确定竞拍单位/个人;(5)签订租赁协议

详情见附件《交易文件》。    

 

 

 

出租人:海安市白甸镇人民政府

                                     期:202322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