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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江苏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采购平台的重要提醒

发布日期:2023-03-20 信息来源:

各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团体组织: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通知,江苏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采购平台已于2023320日正式启用,请采购列入全省联动框架协议品目均须通过该平台进行采购时均须通过该平台进行采购,列入全省联动框架协议品目包括:服务器、计算机(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信息安全设备(限防火墙、入侵检测设备、入侵防御设备、安全审计设备)、多功能一体机、打印机、扫描仪、乘用车、多用途货车(限皮卡车)、空调机、家具、财产保险服务(限机动车保险服务)、车辆加油及添加燃料服务(限乘用车等车辆的加油等服务)等,具体操作方法和要求详见《关于启用江苏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采购平台的通知》(海财购〔20234号)。

 

海安市财政局

202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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